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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河北省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0-10-14 16:07:52 来源:河北省社科规划网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管理工作要求,定于近期开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0年10月15日—11月30日

    二、检查范围

    2017年度立项的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三、检查内容

    1.研究进展情况。包括研究计划的执行情况,调研数据整理运用、文献资料收集整理、学术会议、学术交流、国际合作交流等情况。

    2.重要事项变更情况。检查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最终成果形式、研究内容、项目管理单位等是否违反规定擅自改变。

    3.经费使用情况。检查支出经费是否符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4.研究成果质量情况。重点检查研究成果的形式和题目是否符合立项设计,已完成研究成果的数量和质量、成果发表、获奖、宣传推广和获得社会反响情况等。

    四、检查步骤

    本次中期检查工作通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进行,工作流程如下:

    1.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通过平台建立中期检查计划,下发中期检查通知。

    2.负责人参照项目《中期检查手册(负责人)》,在平台上传项目中期成果,提交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3.责任单位参照项目《中期检查手册(责任单位)》,做好研究成果审核把关,把控中期检查工作进度,汇总本单位中期检查情况形成责任单位中期检查报告。

    4.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汇总并审核中期检查材料,形成河北省中期检查综合报告。

    5.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结合中期检查情况,对研究进度严重滞后的项目开展专项督办。

    五、有关要求

    1.落实以检促研。项目负责人在全面准确梳理研究工作进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项目研究工作的前瞻谋划、整体把握、协调衔接,联系研究实际合理提出意见建议,统筹安排下步研究工作任务。

    2.加强组织把关。责任单位合理把控中期检查工作进度,严把政治方向和成果质量关,于11月30日前通过平台提交本单位全部中期检查工作材料。

    3.完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对完成中期检查的项目加强动态管理,联系实际组织本单位中期检查和项目清理工作,建立健全规范项目管理的长效机制。 

    对于特别优秀的项目阶段性成果,需写出1000字左右的介绍材料报我办,我办将及时向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或有关报刊推介,扩大宣传我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中的精品力作。

    联系电话:0311—87904015、87904016  

    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14日

    附件:1.中期检查手册(负责人)

    附件一.doc

    2.中期检查手册(责任单位) 

    附件二.doc


    责任编辑: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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