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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

稿源: 河北社科规划网 时间: 2018-12-28 16:30:08


经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导小组批准,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面向全省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二、招标对象

主要包括河北省内的党校、社科院、高校和科研院所,投标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

三、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整合学术资源和人才力量,集中研究河北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着力推出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标志性研究成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四、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共发布应用类和基础类20项。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确定1项中标课题,如选题存在申报数量不足或质量不高的情况,将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予以流标。资助强度一般为每项8万元。

五、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责任单位须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学术积累,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能够为重大项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2.投标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公认的学术成就,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主持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

3.在研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主持申报;曾经承担国家、省社科基金项目,因学术不端而被中止、撤项(自清理、中止、撤项之日起三年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申报。

4.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

六、投标课题要求

1.须按《招标公告》发布的研究选题(附后)投标,自选课题不予受理。

2.投标课题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课题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

3.投标者要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投标者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

4.子课题负责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5.应用对策类完成时间原则上1~2年,基础类完成时间原则上为3-4年。

6.预期研究成果原则上应为著作,以及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成果的规模和数量应科学合理,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多出精品力作。应用类项目成果的核心观点必须刊登《河北智库报告》。项目成果刊发2期《河北智库报告》并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的,可申请免于鉴定。

七、具体事项安排

1.申报材料:(1)审查合格的纸质《投标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 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责任单位审核盖章)一式5份,其中1份原件、4份复印件;(2)每项《投标书》的电子文本1份(请用WORD文件格式制作);(3)投标材料汇总电子清单1份(请按照样表格式用EXCEL文件格式制作)。

2.申报日期:2019年3月11日——3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3.相关程序:省社科办对《投标书》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建议中标课题。建议中标课题报经省委宣传部审定后,下达立项通知书。

4.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师范街75号2304房间,邮编:050051,电话:0311-87904016,电子邮箱:hebeiguihuaban@163.com。

 

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8年12月28日

附件一: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选题方向.doc

附件二: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doc

附件三: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材料汇总表.xls


责任编辑:苏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