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单位所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研究进展情况,提高项目完成率和成果优秀率,根据中宣部《各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和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办将对各单位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请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项目负责人积极配合,共同做好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3、2014、2017年批准立项,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
二、检查内容
1.检查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对于未开展研究或进展缓慢的,了解原因并督促项目负责人制订整改措施;对于进展顺利而到期未结项的,要督促项目负责人尽快结项。
2.检查项目研究成果的质量。检查包括:已完成项目的数量和质量、成果发表、获奖、宣传推广和获得社会反响情况,以及已开展的调研及相关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和建议等。
对于特别优秀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阶段性成果,另写出1000字左右的介绍材料(材料内容需包括以上几点)报我办,我办将及时向全国社科规划办或有关报刊推介,扩大宣传我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中的精品力作。
3.检查项目重要事项变更情况。检查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最终成果形式、研究内容、项目管理单位等是否改变,项目负责人是否违反规定擅自延期而未履行申请报批手续等。如有重要事项变更和不能按原计划完成时间结项的,请督促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及时报送我办审批备案。发现有擅自延期、变更内容而未履行申请报批手续的,我办不予受理结项。
三、检查方法
1.我办将深入部分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通过项目中期检查汇报会、座谈会等方式,面对面地听取项目负责人的汇报。
2.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认真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8年度检查情况汇总表》,撰写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检查综合报告。年度检查综合报告既要有情况介绍和总结,也要有数据统计和分析,内容主要包括:年检工作具体做法,在研项目进展和管理情况,到期项目按时完成情况,成果获奖和宣传推广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对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以及今后的改进措施和建议等。
3.有重要事项变更和不能按原计划完成时间结项的项目负责人,请同时填写《 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四、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于2018 年11月30日前将《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检查综合报告》和《 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材料报送我办。
联系人:刘修言 电话:0311—87904015
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