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单位:
按照全国社科规划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提高我省国家项目完成效率,从2018年开始,进一步加大对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的清理力度。具体安排如下:2012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期限为2018年7月31日,2013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期限为2019年3月31日,2014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期限为2019年10月31日。请各管理单位及时通知到每一个项目负责人,结项材料务必在相应日期之前报至我办,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的项目一律作终止处理。
请各单位务必重视项目中后期管理,加强对本单位国家社科基金在研项目特别是被清理项目的督查检查,引导项目承担者发扬优良学风,集中精力认真对待课题研究,按期拿出高质量成果。
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8年3月21日
责任编辑:秦秋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