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2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对蒙古国进行国事访问,与蒙古国总统共同签署并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蒙古国关于建立和发展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以下简称《宣言》),决定将两国关系提升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同时共同见证了两国涉及经贸、过境运输、矿产、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共26项合作文件的签署。此举掀开了中蒙合作的新篇章,标志中蒙关系步入历史最好时期。
蒙古国与我省仅一区(内蒙古自治区)之隔,彼此经贸往来历史悠久、经济结构互补性强、铁路公路交通便利,更是我省发展港口经济的重要腹地,双方合作潜力巨大、前景广阔。建议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以习主席此次出访掀开中蒙合作新篇章为契机,借助蒙方推进自身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战略规划,促进我省沿海地区增长极更快发展,钢铁、煤炭、水泥等过剩产能和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企业“走出去”,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助力我省科学发展、绿色崛起。
一、借助蒙方拓展“出海口”契机,促进我省沿海地区增长极更快发展
蒙古国深处内陆,矿产资源丰富,85%以上的出口收入来源于矿产出口。为加快矿产资源开发,提升经济发展水平,蒙古国一直在努力拓展“出海口”。《宣言》指出,“中方向蒙古国提供过境运输、出海口等方面的便利”,“中方把中国华北、东北地区对外开放港口作为可供蒙古国使用的港口”。
目前,蒙古国现有唯一实际意义上的“出海口”是天津港。与其相比,我省港区既有铁路直通、陆路最短的同等条件,又有矿石散货接纳能力、吞吐量等方面的较大优势,可以说我省各港区在一定意义上是蒙古国拓展“出海口”的不二选择。通过为蒙方打造“出海口”,我省既可以充足港口业务,又可以提振萎靡的船运物流市场,更可以为钢铁、电力等行业发展寻求到质优、价低的初级资源,为促进沿海地区增长极更快发展提供强劲支撑。
建议省商务厅、省交通厅、省发改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借鉴习近平主席与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于今年5月共同开启的哈萨克斯坦—连云港模式,针对蒙古国出口产品绝大多数为煤、铁等大宗矿石散货的特点,结合天津港散货吞吐实力较弱的现状,采取运费补贴等措施,将我省各港区打造成蒙古国的新“出海口”,为我省成为蒙古国真正意义上的互惠合作伙伴奠定基础。
前期,建议在8月24日我省党政代表团赴天津学习考察,与天津市达成各项共识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渤海津冀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各项工作,尽快完善彼此分工,推进天津港现有的蒙古国矿石散货业务“合情合理”的向我省港区转移。
二、借助蒙方基础设施和矿能项目建设契机,促进钢铁、煤炭、水泥等过剩产能“走出去”
矿产资源加工增值严重不足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是困扰蒙古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宣言》指出,双方将“加快推动中蒙铁路、公路、口岸、铁矿、铜矿、铅锌矿、铀矿、煤炭、石油、电力、化工……等基础设施和矿能资源大项目产业投资合作”,“中方支持本国有信誉的大型企业按照市场原则、结合自身优势参与蒙境内的项目合作”。
当前,我省正在大力度化解钢铁、煤炭、水泥等过剩产能,各项措施的实施在短时期内对经济发展形成巨大压力。借助蒙古国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和矿能资源开发的契机,既可以发挥我省传统优势产业的特长,又可以促进过剩产能“走出去”,缓解各方面压力,更可以实现“腾笼换鸟”,为经济发展增添后劲。
建议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牵头,省工信厅等相关部门配合,借鉴美国企业家亚蒙•哈默1981年开发我国山西平朔安太堡露天煤矿的理念,将我省目前化解过剩产能压力巨大的水泥、钢铁、煤炭等项目进行“包装”,积极与蒙方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和矿能资源开发项目合作,实现过剩产能转移和结构转型升级。
三、借助蒙方发展新能源领域契机,促进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企业拓展市场空间,完善战略布局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蒙古国对能源的需求越来越大。同时,该国拥有的丰富太阳能和风能资源,为开发利用新能源提供了有利条件。《宣言》指出,双方将“进一步加强电力、可再生能源领域合作”。
我省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企业众多,但由于国内恶性竞争、国际市场打压,发展态势不甚良好。借助蒙古国发展新能源领域的契机,我省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企业既可以拓展市场空间,又可以完善战略布局,更可以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和省内相关产业发展。
建议省发改委牵头,省工信厅、省科技厅配合,积极鼓励我省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企业参与蒙方能源设施建设,指导上述企业选择合适的时机和方式,拓展市场空间,完善战略布局。
四、借助蒙方发展农牧业领域契机,促进相关产业集群和企业赴蒙发展,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
蒙古国的经济政策是“对本国自然资源、农牧业资源进行加工生产,增加附加值,向市场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在此次会见时,两国元首均强调加强农牧业领域合作。
在农牧业相关领域,我省拥有清河羊绒、辛集皮革、高阳纺织、容城服装等特色县域经济产业集群以及君乐宝、福成五丰等龙头企业。借助蒙古国发展农牧业领域的契机,我省县域经济既可以拓宽发展空间,又可以开阔发展视野,增加核心竞争力,更可以进一步强化集群优势,提升发展水平。
建议省发改委牵头,省商务厅、省农业厅配合,积极鼓励我省上述产业集群和龙头企业,赴蒙开拓市场,并为其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和技术指导。同时,建议省商务厅指导相关企业借助转口贸易,进一步规避贸易壁垒,促进我省外贸发展。
五、借助蒙方加快对外合作契机,构建我省对外开放新格局,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蒙古国一直倡导“草原之路、五大通道”计划,这一计划与我国提出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倡议十分契合。《宣言》指出,“蒙方愿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倡议下的合作”。同时,蒙方总统在8月18日就俄总统普京9月访蒙接受采访时表示,希望与俄罗斯就交通中转运输开展合作,因为“经过蒙古国是从亚洲通往欧洲的最短途径”。
受诸多因素限制,我省对外贸易一直以“出海”为主,向亚欧内陆延伸不足。借助蒙古国积极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合作和与俄罗斯合作开展交通中转运输的契机,我省既可以改变现有以澳大利亚、巴西为主的矿石外贸格局,又可以在更高层次、以更宽视野审视自身在全球经济贸易中的坐标和方位,进而重新构建对外开放格局,更可以进一步开拓俄罗斯远东地区和欧洲市场,加快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建议省商务厅牵头,省发改委、省外事办配合,实时跟踪蒙方动态和我国“一带一路”规划制定情况,及时调整我省外贸主攻方向和着力点,并为我省企业提供最新的资讯和咨询服务。同时,积极组织我省企业参加《宣言》确定的东北亚博览会、中蒙俄经贸合作洽谈会、中蒙博览会,促进我省企业和产品“走出去”。
六、多渠道、多形式创造与蒙方的商贸合作机会
(一)巧用亚太经合组织峰会
今年11月,亚太经合组织(APEC)峰会将在我国北京怀柔雁栖湖召开。蒙古国一直积极致力于加入该组织,并希望我国给予帮助。习主席在此次与蒙总统会见时明确表示,我国支持蒙方加入亚太经合组织,邀请蒙总统出席峰会期间举行的东道主伙伴对话会。
建议省外事办积极与外交部、蒙古国驻华使馆协调沟通,促成蒙古国领导人在会期前后,到访我省张家口(“张库大道”历史渊源考虑)或唐山曹妃甸(“出海口”等经贸合作考虑),促进蒙古国对我省的了解,强化彼此合作的预期和机会。如果时间、条件允许,可由省商务厅筛选一些前期基础和合作前景较好的项目,或供蒙古国参考、甄选,或可在来冀访问期间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二)善用内蒙古自治区的桥梁纽带作用
内蒙古自治区北接蒙古国,南与我省相接,近年来一直致力于建设“我国向北开放桥头堡”,在我国与蒙古国开放合作中担当重要角色。
建议省商务厅积极与内蒙古自治区商务部门沟通协调,寻找彼此利益切合点,充分利用内蒙古自治区的桥梁纽带作用,增加我省与蒙古国的合作机会。
(三)活用教育、医疗、旅游等领域的合作
1.建议省外事办与蒙古国教育和科学部,人口发展与社会保障部沟通协调,省教育厅组织省属高校配合,针对蒙古国急需人才,开设相应的教育培训课程,例如:河北经贸大学开设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河北农业大学开设牲畜疾病预防和救治,石家庄经济学院开设采矿工程与矿山地质课程等等,帮助蒙古国培养人才,为我省企业开拓蒙古国市场预设人才梯队。
2.建议省外事办协助,省卫计委与蒙古国卫生部开展合作,为蒙古国民众提供医疗特别是中医治疗、康复等方面的服务,增进人员往来,加深彼此感情。
3.建议省旅游局与蒙古国文化体育和旅游部开展合作,大力推介我省优秀旅游资源,吸引蒙古国民众到我省旅游观光。同时,可特别针对蒙古国高收入群体开发一系列高端旅游项目,增加该群体对我省的认知,借助其掌握信息、资源丰富的特点,进一步提高合作成功率。
七、深入剖析蒙古国与我省的“共振点”,为开展合作提供决策支撑
1.建议省商务厅、省外事办邀请商务部、外交部等国家部委的司局领导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东北大学等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为我省“进军”蒙古国提供决策咨询。
2.建议省商务厅、省外事办牵头,省政府研究室、省社科院等单位配合,深入研究蒙古国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各项战略规划,提出符合当前我省实际的主攻方向、具体路径和措施。
3.建议省教育厅组织省属高校,积极与蒙古国立大学、蒙古国立农业大学、蒙古国科学院等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开展合作,共同为我省与蒙古国合作出谋划策。
4.建议省工商联积极与蒙古国工商会、蒙古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等蒙古国民间商会组织进行沟通协调,为双方企业开展交流搭建平台,鼓励企业为双方合作献计献策。
(本文系第341期《省社科基金项目成果专报》,2014年9月1日编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