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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央企入冀”战略的思考与建议
稿源:省社科基金项目成果专报   时间:2014-11-28 14:47:22

    加强与央企战略合作,是省委省政府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创新性举措。“百家央企进河北”活动以来,我省与央企合作扎实推进、成效显著,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为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增添了新的动力。但面对当前国内外经济发展的严峻形势,需要深入推进“央企入冀”战略,着实转变为我省转方式调结构的内生动力。

    一、“央企入冀”战略的潜力空间与困难挑战并存

     “央企入冀”战略实施一年多来,河北共与56家央企签署96项合作协议、意向总投资约1.2万亿元,已开工或投产项目119项,占40.6%,截止2012年12月底,实际完成投资1151亿元。117家央企中有93家总部设在北京,对于环绕北京的河北来说,拥有“近水楼台”、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特别是环首都、环省会、沿渤海三个“一小时交通圈”的加快形成,使得产品和要素能够在区域内以更高效率、更低成本流动,为“央企入冀”战略的深入实施提供了潜力空间。

    站在战略实施的新起点上,需要我们清醒地分析面临的困难挑战:

    1、各省对央企资金项目的争夺日益激烈。金融危机中,中小企业大量倒闭,外资纷纷撤离,央企凸显了其抗风险能力和责任担当,各地对央企的热情日益高涨。2010年,云南省与33家央企签订9563亿元的投资协议,2011年,甘肃、安徽、广东分别央企签订1.15万亿、1.58万亿、2.5万亿的投资协议。同一家央企在与不同省份的协议中可能存在相同的意向性合作内容,具体项目选址尚未确定,最终落户哪个省,就要看各省的工作力度。目前兄弟省份为争抢央企合作项目,相继制定了含金量较高的政策措施,比如福建出台了包括优先保障央企项目配套条件、税收返还、优先为央企引进高端人才等七大政策,我省面临的竞争将越来越激烈。

    2、政府主导推动但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尚需提高。目前央企入冀被当作一项行政任务来执行,各地普遍存在政府主导推动的情况,企业这一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未能充分发挥。这种本末倒置的机制导致合作重点不明确、重数量轻质量,部分协议内容空泛、难以落实等一系列问题。我省与56家央企签署的96项协议中由企业作为签约主体的只有8项,其余均是各级政府与央企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3、央企优势产业与我省产业之间梯度落差大。目前央企与地方合作,更看重的是地方的产业基础,原中钢研董事长干勇在接受采访时指出“我们选择与河北钢铁合作,看中的就是它拥有世界一流的生产线,双方具有优势互补的潜力,可以携手开发填补市场空白的高端产品。”但我省目前整体产业水平与央企优势产业相比落差较大,部分地区、部分产业甚至存在“产业悬崖”。北京是全国最重要的技术辐射源头,每年技术成果交易达5万多项,其中70%输往京外地区,然而这些成果在河北转化的比例很低,原因就在于我省承接高新技术的产业基础不够雄厚。

    4、企业的逐利性与政府调结构目标的偏差。央企是具有一定政治属性的企业,依靠独占的资源和市场获取超额利润的经营模式与我省引龙头、调结构目标存在偏差。我省与央企集中签约的291个合作项目中,有100项为能源、资源类项目,占34.4%,总投资6275亿元,占47.3%;而高技术和装备制造业项目合计只有56项,占19.3%,总投资1272亿元,占6.9%。现在的投资结构就是将来的产业结构,目前合作项目的产业分布不利于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此外,在合作谈判过程中,央企往往强调要享受的用地保障、资金支持、优先占有市场和资源等各种优惠条件,而弱化其技术支持、投资及时到位等责任和义务,如个别项目提出的用地需求达几千甚至上万亩,明显存在圈地之嫌,值得高度警惕。

    二、深入推进“央企入冀”战略的对策建议

(一)改进央企项目引进工作机制,强化政府的服务职能和企业的主体作用

 1、突出企业主体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参与合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掌握的信息更充分,更易作出科学决策,所以应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一是发挥省内骨干企业的示范作用。以省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为重点,通过与央企合作,进一步扩大企业规模,提高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通过示范引导作用,吸引更多企业参与到与央企合作中来。二是引导省内企业更新观念。树立“舍小利,谋大利”思想,用开放的态度把握产业梯次转移的机遇,敢于拿出优势业务、优质资产吸引央企,以产权换技术、换市场、换资金,实现企业长远发展和价值提升。三是建立专家型招商队伍。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与央企工作人员在专业技术水平上存在较大差距,在判断项目技术先进性上存在困难,建议分行业成立由行业协会、咨询机构和高校专家学者等组成的专业机构,提升项目评估能力和谈判水平。四是警惕沦为央企价值链的低端环节。各地与央企合作,有成功的范例,也有失败的典型。央企在陕北地区以能源资源开发为主,使当地的环境遭到了严重破坏,对当地税收、就业等的贡献率却很小,导致央企与当地矛盾尖锐。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在引进外资时,提出“以技术换市场”的口号,但结果是市场被外企占据了,技术却没有换来,这些教训应引起我省高度重视。省企与央企合作一定要以双赢为原则,着眼于促进省企的发展壮大和当地经济的持续发展,警惕在合作中沦为央企的价值链低端环节。

2、提升政府部门服务水平,树立河北央企服务口碑。一是实施央企合作工作“标准化”工程。严格落实省政府关于行政标准化建设的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建立包括对接洽谈、事项谈判、协议起草、前期跑办、问题协调、项目调度各阶段工作的标准化服务体系,增强服务央企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二是搭建央企与省企信息交流平台。结合我省产业发展重点,储备和滚动开发一批高质量的合作项目。建议由11位到各设区市挂职服务央企工作的副秘书长牵头,摸清各市企业底数,深入了解企业合作需求,汇总整理出全省有合作意愿企业的储备项目库,争取在国务院国资委和省政府官网主页上开通“投资河北”专栏,及时发布我省企业合作需求信息。三是做好跟踪服务,开展已签约项目“大回访”活动。由办字[2011]156号和 [2012]72号文确定的合作项目责任主体,对已开始推进的项目进行逐个回访,深入了解项目落地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于投资规模大、产业带动能力强的项目或投资建设产业园区、产业基地等事项,坚持“一企一策、一事一议”,制定灵活多样的优惠政策,在用地指标、资金支持、税收减免、要素保障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四是举办“驻冀央企联谊会”和“河北籍央企领导家乡行”活动。打好“友情牌”和“亲情牌”,通过联谊会和家乡行等活动打造驻冀央企之间、驻冀央企与合作单位之间沟通感情、交流信息的平台,培养同央企的感情,增强在冀央企工作人员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二)积极引导央企项目投资方向,提高合作项目整体质量和水平

 1、依据现有产业基础确定合作的重点领域。把钢铁、石化、装备制造等传统优势产业和新能源、新一代信息、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与央企合作的重点。我省应围绕钢铁、石化、装备制造业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着力加强与中钢研、中石化、国机集团等相关央企的合作;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跨越发展,着力加强与电信科学研究院、通用技术集团、节能环保集团、中航工业等相关央企的合作。同时,省级层面应统筹各市央企合作工作,避免出现有好项目时一拥而上、恶性竞争,导致招商成本增加、引资效益降低的情况。

    2、依据区域规划和现有园区确定合作的重点布局。把“央企入冀”战略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两大增长极率先发展战略结合起来,引导央企合作项目优先在冀中南重点开发区域和曹妃甸新区、渤海新区两大增长极布局。发挥高标准园区的载体优势,探索在现有各类园区中建设“央企合作项目分区”,专门用于央企合作项目进驻,以实现资源集约利用和产业聚集发展。

    3、发挥重要生产要素的引导作用。用地指标方面,2013年央企合作项目用地指标缺口近3万亩,建议将央企项目用地指标优先纳入各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用于重点支持高新技术、高端装备领域的央企重大合作项目,尤其是优先保障引领产业升级的重大央企合作项目。央企项目引导资金方面,继续完善省级央企项目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同时建议各设区市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配套资金,重点加强对高新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优质项目的贴息或补贴,帮助央企解决配套条件建设等方面的问题。

    4、出台推进“央企入冀”工作专项考核办法。为增强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责任感,建议将央企项目引进工作列为对各设区市和省直有关部门年度考核的内容,并建立专项考核办法。考核体系中设置引进央企数、引进项目数、完成投资数、新签项目数参数,尤其要强调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占比、装备制造业占比等参数,以对各单位开展央企工作起到促进和引导作用。

   (三)探索创新合作方式和渠道,提升合作项目对我省发展的贡献率

    1、“引资”与“引智”相结合,开展“科技帮扶”活动。央企在国家行业层面共性技术开发领域处于排头兵地位,技术外溢效应明显,2009年,中国钢研科技开展对钢铁行业中小企业的科技帮扶活动,取得良好效果,给中小企业带来经济效益30亿元以上。建议由科技管理部门牵头,以技术成果转让、派出科技顾问、开放实验室等为主要形式,分行业开展央企对我省企业的“科技帮扶”活动。

    2、“引资”与“育才”相结合,加强高端人才引进和培养。围绕合作重点领域,支持央企与我省高校共建重点实验室,鼓励省内龙头企业与央企共建研发中心和工程中心,着力培养科技领军人才。支持驻冀央企举办企业技术培训学校或与我省职业学校开展合作办学,共建人才培养基地和学生实习基地,培养大批高级技术人才以满足项目用工需求,同时为产业长远发展早作准备。

    3、“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鼓励省企兼并收购部分央企资产。在把央企项目引进河北的同时,探索开展省内企业兼并收购部分央企资产的途径。投资发展轨迹理论认为,人均GDP在2000-4750美元之间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外投资能力不断增强的时期,当人均GDP超过4750美元后,一般净对外投资存量变为正。我省2011年从人均GDP为4192美元,处于对外投资能力增强时期。建议创新合作思路,抓住国家要求央企围绕主业扩张、退出竞争性领域的机遇,鼓励省内企业“走出去”,收购央企中一些基础较好、有一定实力和市场前景的非主营业务分支机构。鼓励省内企业参与央企股份制改革,并实现参股控股,使之实现兼并收购部分央企资产。

项目负责人:高志慧  河北省发改委

 

责任编辑:李智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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